銷售熱線

400-8238066
主營產品:安全滑觸線,電纜滑車,滑觸線指示燈
  • 技術文章ARTICLE

    您當前的位置:首頁 > 技術文章 > 鋼結構起重機的操作、維護保養、安全注意事項及備 品備件管理

    鋼結構起重機的操作、維護保養、安全注意事項及備 品備件管理

    發布時間: 2023-04-06  點擊次數: 1144次

    一:操作
    1.1:  開機前檢查
    查看交班記錄,了解當班設備的運行情況以及發生的故障和處理情況 ;做好吊鉤、鋼絲(si) 繩、控製係統、緊固件、安全附件、製動裝置、軌道等的檢查確認工作 ;對長期停止使用的起重機,重新使用時,應按規程要求進行試車,確認無異常方可投入使用 ;檢查起重機軌道上、運行範圍內(nei) 是否有影響工作的異物與(yu) 障礙,確保吊運通道無人員 ;檢查吊勾、鋼絲(si) 繩磨損情況,磨損超過標準應及時更換 ;檢查操作按鈕標記是否與(yu) 起重機動作一致 ;檢查製動效果是否良好,電滾筒、滑輪組是否正常 ;檢查上升極限位置限位器動作是否安全可靠,限重強是否有效 ;檢查起升、運行機構空車運轉時是否有異常響聲與(yu) 振動。
    1.2:  開機運行
    打開急停按鈕,按下啟動按鈕,吊鉤按規定路線行駛→起吊重物時,必須進行試吊,不得超過規定的起重量→不得傾(qing) 斜起吊物品,禁止用起重機拖動任何物體(ti) →起重機帶重物運行時,禁止重物從(cong) 人頭越過→限位器是防止吊鉤上升或下降超過設定位置而設置的安全裝置,不能當作行程開關(guan) 或停止開關(guan) 使用→起重機運行接近極限位置時,應點動運行→嚴(yan) 禁懸吊貨物在空中停放,以防止機件長時間變形及其它事故。
    1.3:  停機
    重物下降至距地麵 300mm 處時,應停車觀察是否安全再下降→工作完畢後,將吊鉤上升至接近限位器位置的高度,並將大車和小車停至規定位置,按下急停按鈕,將操作手柄放回固定位置並上鎖→按規定檢查設備,搞好現場衛生,並記錄當班設備運行情況。
    1.4:  緊急停機
    運行中鋼絲(si) 繩斷股或斷裂時,應緊急停車 ;發現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,應緊急停車 ;地麵人員發出停車信號,應緊急停車 ;人身安全受到危害時,應緊急停車 ;貨物捆綁不牢脫落時,應緊急停車。
    2.2  維護保養(yang)
    (1)檢查絕緣子、導電滑塊上螺栓是否有鬆動,檢查焊管接頭,有無鏽蝕與(yu) 鬆動,焊管是否彎曲變形,清除焊管上積累的灰塵以免影響導電,清理過程中應對起重機停機、斷電、掛牌、上鎖方可作業(ye) ,檢查絕緣子是否損壞,影響絕緣效果。
    (2)檢查大、小車輪、聯軸器、減速箱等各部位連接螺栓緊固可靠,螺釘不缺損不鬆動,無異常響聲,各部件工作正常,無異常響聲。
    (3)檢查減速箱、卷筒無異常響聲、油位不得低於(yu) 規定刻度、無振動、不漏油、油溫不超過 70℃,減速箱工作正常、無異常響聲。
    (4)檢查聯軸器及傳(chuan) 動軸聯軸器及軸的鍵無鬆動、破損,傳(chuan) 動軸無彎曲、變形,無異常響聲聯軸器及傳(chuan) 動軸工作正常,無異常響聲。(5)檢查配電盤及電氣設備接線盒無燒痕、無破損、無接地短路現象、接線端無鬆動配電盤及電氣設備工作正常,無異味。
    (6)檢查鋼繩、吊具(抓鬥)鋼繩無多股斷絲(si) 、無大麵積腐蝕,吊具、卷筒無裂紋、破口及其他損傷(shang) ;吊鉤危險斷麵、開口度、扭轉變形未超過標準鋼繩、吊具無損傷(shang) 。
    (7)檢查大車輪、小車輪車輪無裂紋、掉邊、軸承潤滑良好,無異常響聲,大車輪、小車輪工作正常,無異常響聲。
    (8)檢查軌道大、小車軌道平直、軌道壓板無鬆脫、無局部變形、損傷(shang) ,無異常響聲大、小車軌道正常,無異常響聲。
    (9)檢查限位開關(guan) 和信號裝置有小車限位開關(guan) 有起升機構限位開關(guan) 音響警告信號裝置完好,各限位開關(guan) 靈敏可靠,音響警告信號裝置工作正常。
    3.3  安全注意事項
    (1)起吊作業(ye) 時,腰部以下扶,腰部以上不扶。
    (2)吊物捆勞、掛穩、區域無人起吊,否則不吊。
    (3)不在作業(ye) 中的起重機下行走、穿越。
    (4)起重機接近軌道盡頭時必須減速運行,不允許用碰限位開關(guan) 作為(wei) 停車的辦法。
    (5)不得超負荷起吊,起吊時手不準握在繩與(yu) 物之間。
    (6)不準傾(qing) 斜起吊重物及做拖拉工具使用。
    (7)起重機不工作時,不允許把重物懸於(yu) 空中,防止零件產(chan) 生變形。
    (8)鋼絲(si) 破損、擠出、繩股凹陷、繩直徑局部減少、局部壓扁、紐結(逆向)、籠狀畸變、繩股凹陷、內(nei) 部繩股突出、局部直徑增大至 5% 應及時對鋼絲(si) 繩進行更換。
    (9)定期檢查及更換各潤滑點潤滑油。
    (10)不許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錘擊及在物件下麵工作(吊物有支撐時可以)。
    (11)下列情況不許起吊 :捆綁不牢,機件超負荷,信號不明,斜拉,埋或凍在地裏的物件,被吊物件上有人,沒有安全保護措施的易燃品、易爆器和危險品,過滿的液體(ti) 物品,鋼絲(si) 繩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,升降機構有故障。
    4.4  備品備件管理
    技改後,起重機故障率降低,相應的備品備件消耗也減少,隻需儲(chu) 備較少的瓷瓶及滑塊,即可滿足起重機損壞後的備件更換。

產品中心 Products